一、一周要聞
1. 國資委力推央企董事會建設:2029年前全面建立高效董事會
國務院國資委近日召開的中央企業董事會建設工作推進會提出,從現在起到明年底,中央企業集團和二級子企業層面董事會建設要取得重要實質性進展,董事會制度更加健全、運行更加規范、作用發揮更加充分。在此基礎上,到2029年在中央企業集團和各級應建董事會的子企業全面建立科學、理性、高效的董事會。
取得階段性成效
董事會建設是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張玉卓在會上表示,近年來,在中央組織部指導支持下,國資央企已形成較為完善的董事會建設頂層設計,建立起較為科學合理的董事會運作機制,建成一支具有央企特色的董事隊伍,董事會突出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與黨委(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和經理層謀經營、抓落實、強管理實現有機銜接,站位全局履職盡責,在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據了解,在中央企業董事會建設領域,《中央企業董事會工作規則(試行)》《中央企業外部董事管理規定》等政策文件構建了覆蓋董事會組建、運行、評價、支撐和外部董事選聘、培養、管理、激勵等各環節的董事會制度體系。全面落實黨委(黨組)對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前置把關制度,普遍建立重大事項決策的權責清單、修訂完善三個治理主體議事規則,明確權責邊界和工作方式,有序落實董事會職權,健全完善董事會授權機制。
注重科學理性高效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對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作出重要部署,新公司法也更加突出董事會職權作用發揮。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央企董事會建設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強。
本次會議明確提出,堅持目標引領、突出問題導向,加快建設科學、理性、高效的董事會。
“構建科學”是基礎,要遵循公司治理的一般規律,堅持從國有企業實際出發,因企制宜選擇治理模式,分類施策建設董事會,準確把握董事會的“有限功能”,明晰外部董事職責,選優配強外部董事,實現董事會與其他各治理主體同頻共振、同向發力。
“決策理性”是核心,要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刻把握產業、行業、企業特點,深刻把握科技創新規律,深刻把握機遇與風險,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個體理性與集體理性相統一,堅決防止沖動決策、平庸決策兩個極端,確保最終決策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
“運行高效”是保障,要突出效率效果導向,厘清不同治理主體權責邊界,健全完善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決策、董事會授權決策、董事會決議督促執行等程序,促進不同治理主體良性互動,提升公司治理整體效能。
按照國務院國資委的部署,央企董事會建設將分類分層推進,在深化集團董事會建設的同時,因企施策深化子企業董事會建設。進一步明確子企業董事會“應建”和外部董事“應占多數”的范圍,合理設置董事會席位;對于未設董事會、只設一名董事的子企業,以及未設黨委、只設黨支部的子企業,研究明確董事、董事會的權責和履職方式。
央企董事會功能定位也將科學優化,堅持和完善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的核心職責,切實強化董事會監督作用。研究規范董事會審計與風險委員會設置、職責、運行機制等,將原監事會的業務監督、財務監督等相關職責有機整合到審計與風險委員會,推動加大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力度。
“央企董事會要牢牢把握使命任務,推動企業更好服務國家戰略、著力解決影響高質量發展的突出問題。”張玉卓說,要強化不發展是最大風險的理念,有效識別、科學管控、有力應對風險,更多作出能夠增強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競爭力、更好發揮中央企業“三個作用”的重大決策。
發揮好外部董事作用
建好用好央企董事會,需要堅強有力的董事隊伍做支撐。董事長是董事會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負責人強調,董事長、黨委(黨組)書記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兩個一以貫之”,“一肩挑”要“挑兩頭”,既做全面從嚴治黨的書記,又當治理現代企業的董事長。
外部董事是出資人機構的代表。根據《中央企業董事會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外部董事作決策、強監督等職責得以強化,對外部董事在決策中維護國有資本權益、貫徹出資人意志、督促董事會規范有效運行等也提出明確要求。
根據部署,下一步,央企要更好發揮外部董事作用,舉措包括積極探索選聘熟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的科技人才進入外部董事隊伍,注重選拔優秀年輕干部擔任專職外部董事,推動優秀專職外部董事交流擔任企業領導人員;把外部董事作為企業領導人員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一體謀劃,合理優化子企業專職、兼職外部董事結構;強化規范管理和履職支撐,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提升履職能力。
華智觀點:
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加強中央企業董事會建設的舉措對于央國企而言具有多重重要意義。這不僅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增強企業競爭力、更好服務國家戰略,還有助于強化風險管理和監督,為企業的穩健運營和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華智咨詢緊跟政策導向,可以為企業提供公司治理、戰略規劃、風險管理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和經驗,為央國企提供高質量的咨詢服務,助力央國企企實現高質量發展。
2.云南:加快推動國資國企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云南省國資委緊緊圍繞“管理、發展、脫困、改革”,堅持一手抓防風化債、一手抓高質量發展,推動國資國企高質量發展邁上新臺階。
國資國企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高質量發展邁上新臺階
深入推進國企改革發展三年行動,持續深化“八個專項行動”,全力推進14項重點工作,不斷開創國資國企工作新局面。一是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開展國有資本優化布局專項研究工作,加大在風電光伏、貴金屬新材料等領域投資布局,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二是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狠抓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任務落地落實,截至2024年6月,新一輪國企改革主體任務已完成68%。三是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全力推動重點省屬企業風險化解,“一企一策”制定債務風險化解工作方案,逐步壓降并合理控制債券規模。切實加強投資管控,穩妥推進平臺類及非平臺企業債務風險化解工作。四是加快提升企業科技創新能力。2023年以來,省屬企業承擔國家級重大科技攻關任務43項、省級99項,突破關鍵核心技術47項,實現461項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扎實推進原創技術策源地建設。五是不斷加強和改進國資監管工作。完成國資國企在線監管系統二期建設,開展優化國資監管權責邊界工作,完善內外部監督貫通機制,提升監管針對性、有效性。六是切實加強國有企業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推動《黨建與生產經營有效融合實施辦法》和“流程圖”在企業各級黨組織落地落細;舉辦省屬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培訓班。
扎實推進“清廉國企”建設。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
全會把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納入全面深化改革戰略全局,既有方向性指引,又有實踐性要求,云南省國資國企系統將堅決扛起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重大責任,不折不扣抓好貫徹落實。一是牢牢把握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總體目標,持續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持續夯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鞏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戰略力量。二是牢牢把握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政治原則,始終堅持和加強黨對國資國企改革的全面領導,確保黨中央戰略部署在國資國企得到堅決貫徹落實,確保國資國企改革始終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前進。三是牢牢把握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鮮明導向,加快形成同新質生產力相適應的生產關系,打破思維定式、破除路徑依賴,牢固樹立國有企業一定要在新質生產力上有所作為的理念,不斷增強工作的創造性引領性。四是牢牢把握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根本要求,不斷增強核心功能和核心競爭力,更加注重通過市場機制、利用市場力量推動國有企業服務國家戰略,充分發揮科技創新、產業控制、安全支撐作用。五是牢牢把握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重點任務,切實提升改革質量和效能,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著力破解深層次體制機制障礙和結構性矛盾,在重點任務上取得新的突破。
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
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
云南省國資委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及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聚焦“管理、發展、脫困、改革”,細化貫徹落實的具體工作舉措,持續深化系列專項行動和重點工作,推動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向縱深挺進,真正走上高質量發展之路。一是在提高價值創造能力上持續用力。樹牢價值創造理念,持續深化對標國際國內一流企業價值創造專項行動,提升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要素的價值創造活力動力。嚴禁盲目投資,養成“先算后投”習慣,投資必須要有回報。突出抓好省屬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提升,推動企業提升預算管理水平,持續夯實資金安全基礎。二是在調整優化布局結構上持續用力。持續深化主責主業清理整治專項行動、壓縮管理層級減少法人戶數和治理虧損子企業專項行動,2025年12月底前非主業基本清理消化,完成550戶子企業壓減目標。抓好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研究,強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布局,有計劃、有節奏地推進結構調整和重組。三是在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上持續用力。健全研發投入多元籌措和穩定增長機制,持續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投入產出效率,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推進原創技術策源地建設,工業企業研發投入強度達到3%以上。加大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英才的引進培養力度,提高重點企業研發人員占比,完善科技創新制度體系,制定針對性更強、力度更大、科技人員更期盼的創新支持政策。四是在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上持續用力。持續深化防范化解債務風險專項行動,統籌抓好重點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確保不發生債務違約。加快推進州市平臺企業債務重組、改革轉型,全面梳理排查省屬企業債務風險隱患,動態掌握企業債務底數,“一企一策”“一債一策”明確措施并抓好落實。五是在健全完善體制機制上持續用力。持續深化提升國資監管能力專項行動,完善省級有關部門工作協同機制。深化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推動投資類平臺企業轉型發展。持續深化完善公司治理,突出抓好外部董事履職監督工作機制完善,形成問題辦理工作閉環。六是在加強黨的領導黨的建設上持續用力。持續深化黨建融入生產經營專項行動,扎實抓好《黨建與生產經營有效融合實施辦法》和“流程圖”的貫徹實施,抓好“抓黨建促省屬企業高質量發展提升年”活動,提升基層黨建規范化、精細化、體系化水平,增強企業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開展專業化培訓,提高企業領導干部政治能力和治企興企能力。
3.寧夏國資委:四措并舉高質量推進經營業績考核工作
近年來,寧夏國資委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實施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切實發揮經營業績考核指揮棒、風向標和助推器作用,守正創新,主動作為,較真碰硬,不斷探索研究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路徑,為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完善考核指標體系。調整優化考核體系,圍繞“一利五率”經營指標,突出高質量發展導向,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先后赴國務院國資委和17個省、市、自治區考察學習,出臺《自治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及配套的6個實施方案及清單。實施“一企一策”精準考核,全面對標一流標準,統籌共性量化指標與個體企業差異性,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占比和科技研發投入強度考核力度。堅持黨建與業務雙融雙促,將經營業績作為黨建實績的“評優否決”指標,推動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
發揮考核引領作用。切實引領企業統籌做好深化改革、生產經營和安全穩定各項工作,積極確定挑戰性目標,結合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要求和自治區優勢特色產業的布局,提升自身經營發展與自治區產業布局的契合度。各企業主動以一檔目標為牽引,聚焦主責主業,持續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考核口徑歸母凈利潤連續兩年較目標值增長20%左右。
規范考核標準流程。健全領導體系,構建主要領導牽頭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業務部門共同參與的齊抓共管考核體系。抓實運行機制,考核范圍穿透至集團公司重要子企業,以“清單制+責任制+時限制”壓實參與考核工作人員責任,駐委紀檢監察組全過程參與考核監督。抓好問題整改,針對考核發現通報扣分事項,下發問題整改清單,并將問題整改情況納入次年考核范圍,防止問題虛假整改、回潮反彈。
注重考核剛性運用。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實現區屬國有企業子企業經理層成員100%覆蓋,嚴格落實經營業績考核規則與不勝任退出機制,立下軍令狀,明確責任制,充分激發經理層成員的活力和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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