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1日,廣東省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斗門區服務制造業有序用電若干措施扶持辦法》的通知。
通知明確,鼓勵企業新建光伏發電設備,新裝容量達到500千瓦及以上的,根據并網容量給予單個企業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根據保障措施,有序用電扶持資金申報項目主要為四個,分別為企業實施自發電補貼、新建光伏發電設備補貼、節能技術改造工程獎補、利用蓄冷手段節能用電補助。其中:
企業實施自發電補貼
(一)申報要求:企業在2021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自建(購)或租用發電機組,裝機容量不低于200千瓦,且在有序用電期間發電。
(二)補助標準:根據自建(購)或租用發電機總裝機容量按2萬元/100千瓦/月標準進行補助。其中,對自建(購)發電機組的企業補助2個月;對租用發電機組的企業,根據企業的實際租賃時長進行補助,每家企業最多補助2個月。單個企業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企業當月自發電的實際投入成本(含購買或租賃發電機費用、安裝費用、燃油購置費等)。
(三)申報材料:企業營業執照、項目申報表、自建(購)或租賃發電機組投入成本的證明材料(包括購買、建設安裝發電機費用發票;租賃發電機及安裝費用發票;燃油購置費用發票等);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新建光伏發電設備補貼
(一)申報要求:新建光伏發電設備項目于2021年9月1日后備案,且在2021年11月30日前通過供電部門驗收合格并網,新裝容量達到500千瓦及以上的。
(二)獎補標準:并網容量達到500千瓦且不高于1000千瓦的,補助15萬元;并網容量達到1000千瓦及以上的,補助30萬元。
(三)申報材料:企業營業執照、項目申報表、光伏設備并網相關材料。
文件提出,區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服務制造業有序用電的扶持,扶持資金按申請時間先后順序實行競爭性扶持安排,先到先得。補助資金采用事后補助形式進行。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適用于2021年9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項目,有效期至2022年5月1日止。
原文如下:
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斗門區服務制造業有序用電若干措施扶持辦法》的通知
為引導我區企業合理有序用電,服務和保障制造業企業生產經營,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有序用電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運行〔2011〕832號)、《國家能源局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1〕2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斗門實際,特制定我區服務制造業有序用電若干措施實施辦法。
第一章 保障措施
第一條 制定斗門區服務制造業企業用電工作方案,成立斗門區企業用電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確保錯峰用電期間,社會整體用電平穩過渡。
第二條 鼓勵企業實施自發電,企業發電機組裝機總容量達到200千瓦及以上,在有序用電期間發電,根據企業的發電機總裝機容量進行補助。
第三條 鼓勵企業新建光伏發電設備,新裝容量達到500千瓦及以上的,根據并網容量給予單個企業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第四條 鼓勵企業對現有生產工藝和設備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對建成工業節能技術改造工程,并具有一定節能效果的項目,按不超過項目設備(含系統)投資額的20%,對項目投資方予以獎勵,最高獎勵額200萬元。
第五條 鼓勵企業利用蓄冷手段實行節能用電,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冰蓄冷、水蓄冷等,單個企業補助不超過30萬元。
第六條 鼓勵區屬國有企業積極參與區內制造業企業有序用電保障服務工作。
第七條 充分利用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網絡等渠道,開展有序用電宣傳,爭取社會各界理解、支持和配合,強化全社會的節電意識。
第二章 申報項目及主體
第八條 根據保障措施,有序用電扶持資金申報項目主要為四個,分別為企業實施自發電補貼、新建光伏發電設備補貼、節能技術改造工程獎補、利用蓄冷手段節能用電補助。
第九條 申報單位在斗門區內依法登記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良好的社會信用,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或重大違法行為,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目錄中淘汰類、限制類企業及市控能計劃的高耗能企業。
第三章 獎補條件和標準
第十條 企業實施自發電補貼
(一)申報要求:企業在2021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自建(購)或租用發電機組,裝機容量不低于200千瓦,且在有序用電期間發電。
(二)補助標準:根據自建(購)或租用發電機總裝機容量按2萬元/100千瓦/月標準進行補助。其中,對自建(購)發電機組的企業補助2個月;對租用發電機組的企業,根據企業的實際租賃時長進行補助,每家企業最多補助2個月。單個企業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企業當月自發電的實際投入成本(含購買或租賃發電機費用、安裝費用、燃油購置費等)。
(三)申報材料:企業營業執照、項目申報表、自建(購)或租賃發電機組投入成本的證明材料(包括購買、建設安裝發電機費用發票;租賃發電機及安裝費用發票;燃油購置費用發票等);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 新建光伏發電設備補貼
(一)申報要求:新建光伏發電設備項目于2021年9月1日后備案,且在2021年11月30日前通過供電部門驗收合格并網,新裝容量達到500千瓦及以上的。
(二)獎補標準:并網容量達到500千瓦且不高于1000千瓦的,補助15萬元;并網容量達到1000千瓦及以上的,補助30萬元。
(三)申報材料:企業營業執照、項目申報表、光伏設備并網相關材料。
第十二條 節能技術改造工程獎補
具體按照《珠海市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工業節能與工業循環經濟用途)管理實施細則》進行扶持申請。
第十三條 企業利用蓄冷手段節能用電補助申報
(一)申報要求:企業利用冰蓄冷、水蓄冷實行節能用電。
(二)補助標準:
1、企業新建水蓄冷設備裝配容量達到300冷噸且不高于500冷噸的,一次性補助3萬元;達到500冷噸及以上的,一次性補助5萬元。
2、企業新建冰蓄冷設備裝配容量達到500冷噸且不高于1000冷噸的,一次性補助15萬元;達到1000冷噸及以上的,一次性補助30萬元。
(三)申報材料:企業營業執照、項目申報表、完成并投入使用相關證明、供電部門安裝計費電表證明材料。
第十四條 對區屬國有企業參與區內制造業企業有序用電保障服務產生的費用,由國資監管部門另行制定補助方案。
第四章 申報流程
第十五條 申報程序如下:
(一)申請:區科工信局發布申報通知,申請企業向所屬園區、鎮(街道)提交完整、有效、真實的申報材料。
(二)審核:園區、鎮(街道)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報區科工信局匯總。區科工信局對申報材料進行核查,核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形式審查、現場檢查。經核查后報斗門區企業用電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三)公示:擬補貼企業名單經斗門區企業用電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四)撥付: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區科工信局將擬補貼企業名單報請區政府審定,區政府審批同意后,區科工信局按規定撥付資金。
第五章 資金安排及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區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服務制造業有序用電的扶持,扶持資金按申請時間先后順序實行競爭性扶持安排,先到先得。補助資金采用事后補助形式進行。
第十七條 監督管理
(一)申報企業須簽訂承諾書,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套取扶持資金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一經查實,區科工信局會同有關部門追繳企業依據本方案兌現的所有資金,3年內不得享受斗門區出臺的各類企業扶持政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申報企業需嚴格執行有序用電要求,對不執行用電安排的企業,不能享受本方案的扶持政策。本辦法相關扶持政策與各級同類扶持政策按“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適用于2021年9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項目,有效期至2022年5月1日止。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區科工信局負責解釋。
今年年初,多家機構給出了2022年全國新增光伏裝機75GW+、全球新增光伏裝機220GW+的市場預期,光伏產業再迎重大突破。作為全國上網電價最高、用電量最大的省份,廣東省歷來是光伏從業者的必爭之地。此外,在國家能源局公布的分布式光伏整縣推進名單中,廣東省也有32個縣級行政區入圍,分布式光伏市場前景一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