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到2025年,城鎮環境基礎設施供給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加快補齊重點地區、重點領域短板弱項,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統完備、高效實用、智能綠色、安全可靠的現代化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同時,《意見》明確了到2025年,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000萬立方米/日,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達到70萬噸/日左右,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80萬噸/日左右。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意見》以補短板、強弱項、優布局、提品質為導向,提出5個方面15項重點任務。一是加快補齊能力短板,包括健全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等任務。二是著力構建一體化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包括推動環境基礎設施體系統籌規劃等任務。三是推動智能綠色升級,包括推進數字化融合等任務。四是提升建設運營市場化水平,包括積極營造規范開放市場環境等任務。五是健全保障體系,包括加強科技支撐、健全價格收費制度等任務。
該負責人說,《意見》突出系統集成,堅持系統觀念,將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納入統一的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體系,系統謀劃、統籌推進;突出智能綠色發展,堅持綠色理念,推動智能升級,促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突出市場化導向,強調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推動形成權責明確、制約有效、管理專業的市場化運行機制,規范市場秩序,打破各類不合理壁壘限制,避免惡性競爭,營造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公正開放的市場環境。
《意見》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要素保障,建立評估機制。該負責人表示,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協調指導,形成上下聯動、部門協同、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推動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