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國務院國資委等13個部門制定了《支持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國資委網站日前對外發布了這一方案。
近年來,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有企業在通過資源整合、重組改制等方式不斷深化改革的同時,保留了部分醫療機構。發展壯大以醫療健康為主業的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形成與政府辦醫療機構等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健康保障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此次方案所指的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是指國有獨資、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實際控制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在加強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的統籌規劃方面,方案明確將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納入分級診療和醫療急救體系,并按照自愿申請、多方評估、協商簽約的原則,將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范圍。
方案明確,國有企業對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現行體制和相關領域改革要求落實經費保障責任。同時,方案提出,要落實政府支持公共衛生服務政策。
此外,方案還在提升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學科建設能力、解決主體資格及產權歸屬問題、鼓勵國有企業創新辦醫模式、完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以及健全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和工作部署。